黄琮为宋朝官吏,字子方,莆田人(生卒不详),唐校书郎黄璞的后裔,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中进士,授长溪县县尉,县尉主管社会治安。每次派员下乡巡查,他总是预先约束手下官吏,不得任意骚扰百姓。遇有重大巡查急务,他从不向地方百姓派款派夫,因此深得百姓敬重。
zǎng cóng ㄗㄤˇ ㄘㄨㄙˊ驵琮(驵琮)用作秤锤的玉。驵,通“ 组 ”。《周礼·考工记·玉人》:“驵琮五寸,宗后以为权。驵琮七寸,天子以为权。” 郑玄 注:“驵读为组,以组系之,因名焉。 郑司农 云:以为称锤,以起量。”
黄琮为宋朝官吏,字子方,莆田人(生卒不详),唐校书郎黄璞的后裔,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中进士,授长溪县县尉,县尉主管社会治安。每次派员下乡巡查,他总是预先约束手下官吏,不得任意骚扰百姓。遇有重大巡查急务,他从不向地方百姓派款派夫,因此深得百姓敬重。
zǎng cóng ㄗㄤˇ ㄘㄨㄙˊ驵琮(驵琮)用作秤锤的玉。驵,通“ 组 ”。《周礼·考工记·玉人》:“驵琮五寸,宗后以为权。驵琮七寸,天子以为权。” 郑玄 注:“驵读为组,以组系之,因名焉。 郑司农 云:以为称锤,以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