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ěn huà ㄎㄣˇ ㄏㄨㄚˋ 垦化 谓开垦荒地使变为良田。 宋 苏辙 《御试制策》:“陛下所使守此地者,终无一人为陛下深思极虑,招来流亡,以垦化其地。”
词语 垦殖指数 [ kěn zhí zhǐ shù ]垦殖指数造句
垦殖指数,一国或一地区已开垦种植的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垦殖指数高,说明该地区的耕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但不一定就是合理,如在不适宜发展种植业的林、牧业地区,过多的开发,会破坏土地资源。
垦区:垦,kěn,形声,本义:翻土;开垦(荒地);区(拼音:qū、ōu)指一定的区域或范围。故,垦区:指代开垦种植的区域(即农业垦殖)的简称。在我国,垦区往往是中央政府主导,集体转业军人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党、政、军职能的特殊群体,用以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的区域范围。
即招民垦种。清制,凡荒地、山场荒地、马石余地以及沿江、沿海新涨滩地等,若确无别项出产者,皆可招民垦种。有的省份招垦荒地时限定亩数。此类经民承垦之官地,应交租纳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