貔环[ pí huán ]

《隋书·礼仪志七》:“ 后周 警卫之制……左右宗侍,陪左右前侍之后,夜则卫於寝庭之中,皆服金涂甲,左执豹环,右执貔环长刀,并金涂饰,十二人,兼执师子彤楯,列於左右骑侍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