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馆[ jì guǎn ]
释义 即妓院。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潘楼东街巷》:“下桥, 南斜街 、 北斜街 ,内有 泰山庙 ,两街有妓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八回:“到妓馆里,把妓女的房里东西打毁了,叫打房间。”参见“ 妓院 ”。1
8 尽管台湾主要的城市曾经都有合法的娼妓馆,但是旅馆、酒吧、台球馆,理容院、夜总会以及饭店仍然暗地里从事性交易。
9 影片中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嘅旧式风情,绚丽华美嘅妓馆,两人之间嘅顾盼生情,都将我哋带返到嗰个时代。
11 国民党到台湾后,一直允许有合法的娼妓馆,部队里一度还有“军中乐园”专门供军人消费。
12 下官周美成,只因今上微行妓馆,偶得窃窥,度一新词,致触圣怒。
13 就现状来说,台中、台南、桃园、宜兰等十家合法娼妓馆,在警方采取“自然淘汰”及地目不符等情况下,不可能成为性专区。
14 杨二娘初来就在磁器街妓馆当老妈,不久便和本街炸油馍的刘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