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丁 [ dì dīng ] 词语

[ dì dīng ]

多年生草本植物。无直立地上茎,单数羽状复叶,两面密生长毛,开黄花的叫黄花地丁,开紫花的叫紫花地丁。全草可供 药用,能清热解毒、消炎消肿。

地丁草(学名:Corydalis bungeana Turcz.),别称:紫堇(北京植物志、内蒙古植物志),彭氏紫堇(北京植物志),布氏地丁(东北药用植物图志)等。为多年生草本,高10-30厘米。根细而直,少分枝,淡黄棕色。茎细弱,从基部向四周多分枝,有棱、灰绿色,光毛或疏生长柔毛。基生叶丛生,基生叶互生,有柄;适应性较强,喜温暖稍凉爽气候。耐寒,怕旱。对土壤要求不严,粘土、壤土、砂质壤土均可种植。分布广东、广西、浙江、江西等地。以干燥全草供药用,有清热解毒之功效,主治痈肿、疔疮、风热感冒、支气管炎、肝炎、肠炎等症。

  1. 土地税和劳役税的合称。旧制田赋分夏税、秋粮,丁赋有市民、乡民、富民、佃民、客民等,区分为上中下则, 清 代合而为一。

    清 王庆云 《熙朝记政·记丁随地起》:“ 杨炎 併租庸调为两税,而丁口之庸钱併入焉。 明 嘉靖 后行一条鞭,均徭、里甲与两税为一……我朝定制百餘年矣,地丁之外分毫无取焉。” 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地丁原始》:“ 康熙 五十年二千四百十七万九十九丁。按此年丁数为地丁之根…… 雍正 四年諭,丁粮派於各地粮内。以 雍正 五年为始。”

  2. 指紫花地丁或蒲公英。见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草五·紫花地丁》;又《菜二·蒲公英》。

  3. 即佃户。参见“ 地客 ”。

1 4 可就地取材,采撷蒲公英、紫花地丁、景天三七、七叶一枝花、半边莲等中草药捣烂外敷。


2 旧的财政体系在革命中已经崩溃,东南膏腴之区,皆是创痍遍野,各省亦自顾不暇,其地丁杂税无法应时解集,以济中央之需。


3 更大的收获是二月蓝、紫花地丁,一直是眼熟,终归不曾问名。


4 另外,中草药如紫花地丁、穿心莲、猫爪草等均含有强有力的化学成分,这些成分可以起到一定防治艾滋病的作用。


5 此外,公园近期将引进更多花卉品种,如风铃草、金鸡菊、松果菊、剪秋萝、月见草、鼠尾草、紫花地丁等,以丰富宿根花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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