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 [ jīng jì jì shù kāi fā qū ] 词语

[ jīng jì jì shù kāi fā qū ]

简称经济开发区。中国一些大中城市为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划出的一定地区。在地区内开办合资或独资企业,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

经济技术开发区(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是中国最早在沿海开放城市设立的以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工业为主的特定区域,后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较为特殊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从发展模式看,增加区域经济总量是其直接目标,以外来投资拉动为主,产业以制造加工业为主。据《2013中国开发区投资建设与转型升级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达到171个,其中东部84家,中部49家,西部38家,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区,普遍成为所在地区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极。

  1. 我国以发展高级科技产品、引进世界新技术为目的而设置的独立经济区域。在这些区域内,采取经济特区的若干政策,给外商以优惠待遇。

    《人民日报》1984.5.28:“ 天津市 技术改造领导小组,正在着手起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方案,争取尽快上报国务院审批。”

Economic-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