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让 [ gē ràng ] 词语

[ gē ràng ]

由于外力威胁或战争失败,被迫把一部分领土让给别国。

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转移给另一国。割让一般分为自愿割让和强制性割让。

  1. 谓因战败或受威胁,被迫把部分领土让给他国。

    《清史稿·兵志九》:“ 光绪 十三年,开 臺湾 为省治,设巡抚以下各官,为 中国 海南右臂。及 中 日 之战,割让於 日本 ,而疆事益不可问云。”

1 经典 当割让台湾的消息传来,台湾人民奔走相告,义愤填膺。


2 经典 清朝时候,中国有很多领土被割让给了侵略者。


3 臭名昭著的慕尼黑协定就是在这里签定的,它不但导致捷克斯洛伐克被割让给了德国,而且还导致英国首相张伯伦被戴上了绥靖主义的帽子。


4 这是多年来昭然若揭的事实,因此台湾是我榻傍的鼾声,为了维持永久和平,把它收归我有,乃日本当务之急,令其割让该地,岂有敢置一句非议者?


5 “甲午战败台湾割让,蚶江海防官署随之关闭,后清廷海防弛废,蚶江分汛防区日蹙,至清末亦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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