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人 [ jué rén ] 词语

[ jué rén ]

以爵位或官职授人。汉 班固《白虎通·爵》:“爵人於朝者,示不私人以官,与众共之义也。”《后汉书·爰延传》:“故王者赏人必酬其功,爵人必甄其德。”清 平步青《霞外攟屑·掌故·尹侍御奏折》:“爵人於朝,与众共之;刑人於市,与众弃之。”

以爵位或官职授人。

  1. 以爵位或官职授人。

    汉 班固 《白虎通·爵》:“爵人於朝者,示不私人以官,与众共之义也。”《后汉书·爰延传》:“故王者赏人必酬其功,爵人必甄其德。”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尹侍御奏折》:“爵人於朝,与众共之;刑人於市,与众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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